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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网上代理须知
责任编辑: 市信访局网信处  文章来源: 南京市信访局  发布时间: 2016-09-29 17:57  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
  1、什么是信访网上代理?  

  简单讲就是由接待人员代信访人通过网络向信访部门反映符合《信访条例》受理范围的投诉请求或建议意见,经信访部门转交责任单位办理的过程。  

  

    2、为什么要实施信访网上代理?  

  目前的信访形式虽然已经能够较好的满足群众反映信访诉求,但对于那些不方便上网、不会上网、走访不便、以及担心写纸质信周期长和打电话说不清楚的群众来说,还需要另外一种更为便捷顺畅的信访形式,这就是信访网上代理。信访网上代理将市区两级信访机构接待窗口延伸至社区、街道和行政机关,能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反映信访诉求,缩短办理时限,有效地降低了信访成本。信访网上代理与写纸质信、打电话、逐级走访以及网上投诉一样,不论是向哪级领 导和信访部门反映问题,都是通过南京和谐信访信息化管理系统办理,办理标准和规范与国家(省)严格统一,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,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各级可查。  

  

    3、到哪提出信访网上代理?  

  就近向南京市所辖的社区居(村)委会、街道办事处、各区信访局、市(区)直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网上代理。  

  

    4、哪些属于信访网上代理范围?  

  对下列组织、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,或者不服下列组织、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, 应当受理:

  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。

  ⑵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。

  ⑶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。

  ⑷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、 派出的人员。

  ⑸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。  

  

    5、哪些信访事项不属于信访网上代理范围?  

  ⑴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。

  ⑵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。

  ⑶行政机关或市(区)属单位已受理或正在办理期限内,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。

  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和正在调解、正在审理,或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已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的,或依法已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的。

  ⑸仲裁机构已受理,或仲裁机构依法已作出裁决的。

  ⑹举报我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,应向南京市纪检监察(电话:12388 网址:http://jw.nanjing.gov.cn/)、南京市检察机关(电话: 12309,网址:http://nj.jsjc.gov.cn/)提出。

  ⑺属于军队、武警部队管辖的。

  ⑻投诉请求或意见建议表述不清,行政机关或市(区)属单位无法办理和答复的。

  ⑼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。

  ⑽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。

  ⑾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、复核的。

  ⑿2005 年 5 月 1 日 前已经办结,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。

  ⒀不属于南京市管辖范围的。  

  

    6、工作流程有哪些?  

  ⑴填写《南京市信访事项网上代理登记表》,提交信访材料。

  ⑵代理单位经和谐信访系统上报。

  ⑶区(市)信访局审核。

  ⑷转(交)责任单位办理。

  ⑸责任单位确认是否受理。

  ⑹责任单位出具受理告知、答复意见书或不予(再)受理告知。

  ⑺信访人对办理情况及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(重复信访不参与满意度评价)。  

  

    7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  

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信访材料,提供本人手机号。  

  

    8、办理时限是多少天?  

  一般情况下15天内出具受理告知单或不予(再)受理告知单,30天内出具答复意见书。情况复杂的,经申请并获同意,可延长30天出具答复意见书。  

  

    9、如何获取办理结果?  

  ⑴登录南京信访网站(http://xfj.nanjing.gov.cn/)。

  ⑵咨询代理单位和市(区)信访局。

  ⑶自助信访终端设备(需携带本人身份证)。

  ⑷南京手机信访客户端。  

  

    10、如何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?  

  ⑴登录南京信访网站(http://xfj.nanjing.gov.cn/)。

  ⑵自助信访终端设备(需携带本人身份证)。

  ⑶南京手机信访客户端。  

  

    11、信访人在网上信访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哪些规定?  

  ⑴遵守《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公通字〔2013〕25号)的规定。

  ⑵遵守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规定。

  ⑶委托的信访材料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  

  

    12、对应代理而未代理的,该如何办?  

  信访人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和信访材料,属于信访网上代理受理范围,同意填写《南京市信访事项网上代理登记表》,而代理单位却未实施代理的,可直接向南京网上投诉(https://wsxf.nanjing.gov.cn:32767/?orgid=320113)提交事情发生经过。经市(区)信访局调查属实的,给予通报批评并向代理单位发出督查建议。  

  13、代理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拒绝信访网上代理?  

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,代理单位可拒绝信访网上代理。

  ⑴信访人提出的代理信访事项不在信访网上代理范围的(详见第5)。

  ⑵信访人不出示身份证的。

  ⑶信访人不在《南京市信访事项网上代理登记表》签字的。